前两天写了篇关于“中庸”的文章,主要是澄清中庸的概念,并不是一定要走在左中右的中间,也不是不上不下、不温不火地做老好人,谁也不得罪,而是可以有极端,但必须是正确、恰当的“极端”,毕竟中庸的核心是中正、中和,恰如其分,恰到好处。
恰巧,有感于足协强制联赛俱乐部球队必须取中性名,便发了个微头条——当然,是不赞同此刻的这种做法。意想不到的是有一些读者点赞了,有一些读者评论了。看了一下,赞同我观点的居多,反对我的较少。
还得佩服现今读者的素质,即使有不同意见,读者的评论还是非常理性,就事论事,没有污言秽语,这点真的很欣慰。
赞同足协观点的这部分读者,我也很理解,比如,有位读者评论说“利物浦嘉士伯俱乐部,利物浦阿迪达斯俱乐部,利物浦渣打俱乐部,曼联夏普俱乐部,曼联沃达丰俱乐部……这样可好?”真的很费心思去罗列的。说实话,我也很反对将来俱乐部的名称里出现“豆腐乳”、“辣椒酱”之类的品牌,问题是这个时间点做这样的事是否合适?
同样的一件事,不同的时间段去做,真的是有对错之分的。中庸的高明就在于此。
目前,中国的足球联赛应该还达不到英超、意甲、西甲等五大联赛的成熟度,投资足球的老板们也未必有那么的长远规划——说实话,很多企业自身能生存多少年都是个疑问。可以说,急功近利还是目前中国足球的主调调。突然不让球队体现自身企业或产品的名称,本就有去意的老板们,这下子热情还有多少?何况,河南建业、北京国安、上海申花这样的队名已经叫了多少年,形成品牌了,而且,从文字角度看,建功立业的建业,国泰民安的国安,申港繁华的申花,本身也很有寓意,重新取个所谓的中性名又有什么意义呢?
相信,举国上下都是希望中国足球腾飞的,包括足协。难道这个中性名是阻碍中国足球进步的主要问题吗?或者是非常严重的问题?没有更重要的问题要解决?大家一直说青训,那么裁判有没有问题?选拔的机制有没有问题?乃至国家队各梯队主教练的遴选是不是有问题?包括赛制的制定与调整,国家队与俱乐部之间的关系处理、利益共同等等,好像有很多的事情要做。还有限薪,现在做了,至少比强制俱乐部改中性名要好很多。
所以,判断一件事是不是适合做,并不只看内容,还要看在什么时间,什么地方,针对谁,多大的力度等等。如果现在中国足球市场很成熟,没有朝三暮四的朝令夕改,投资中国足球很挣钱,或者广告效益很好,大家抢着进,完全可以把门槛再调高一些,改个中性名没问题。如果足协认为目前就是这样,应该马上实行了,那我无话可说。
平庸这个词,与杰出、优秀相比,只是能力上欠缺,尚做不出什么破坏性的错事,基本也没有什么坏心眼。但是昏庸这个词就凶险了,往往做的就是适得其反的事,起着倒行逆施的作用。
恰当的时机做恰当的事是中庸的一个体现,中庸不仅是思想,能做到中庸更得是智慧。如果,我们距离中庸的境界尚有距离,那么甘于平庸也不是不可以,但是,千万别昏庸了,一个人昏庸,可能影响的只是自己,或是自己的小家庭。一个企业或机构昏庸了,那么损失就会大许多,甚至毁了一个行业,一项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