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女”这一词近年来频繁被提及,越来越多的女性对结婚看的越来越淡化,其中可能有女性想独立自强当女强人,也有的可能是没有遇到合适的对象导致一直单身到大龄地步,这就造成了如今许多需要解决单身婚龄男女的婚姻问题愈演愈重。
但在古代,想要如此自由的单身生活可就没这么容易了,在那时候对于婚姻问题是相当重视的。如果达到结婚年龄的单身男女都不想着结婚生子,对于整个社会来说会导致人丁缺乏,作为古代农耕社会的中国,会降低生产也会让边关将领缺乏导致国家安全问题得不到保障。并且古代认为“男有室女有家”是对社稷安稳有着重要作用。
因此,有不少朝代为了控制"剩男剩女”这类群体出现过多,会采取一系列措施与政策,例如:强制婚嫁,甚至还设置“官媒”“拉女配”等强制配对结婚,更夸张的是还会颁布处罚政策,对这类“剩男剩女”进行惩罚。
在中国古代,每个朝代对于婚龄的界定都不相同。在上古周朝中有一种说法:“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单单看字面意思还以为男子到三十岁才能娶妻,女子到二十岁才能嫁人。这不是跟现在中国差不多嘛?都是鼓励晚婚晚育的政策。要是这样想那就是大错特错咯。这句话所说的年龄并不是结婚年龄的最低限制,恰恰相反,这里所说的年龄却是成年男女必须在这时间内结婚也就是所说的上限。
中国古代严格意义上来说是一个鼓励“早婚早育”的国家,尤其在女性的结婚年龄要求更低,最小的是在6岁就结婚了,也就是汉昭帝娶的老婆上官安女。按照《礼记》上的规定来说的话,那就是男20岁、女15岁。不过每个朝代都有一些差别,就拿唐朝说吧,要求男十五、女十三以上就必须结婚了;而明朝要求男十六、女十四以上。
为了解决人口问题,毕竟在古代人口才是立国之根本啊。在南北朝时期,就有了惩处政策,女子到了法定结婚年龄还没有嫁出去的,家里人都是要陪着她一起蹲大牢滴。
这种现象可能初衷还是为了增加社会人口,不过从客观角度来说,这也确实解决了不少光棍讨不到老婆的问题。哪像现在,很多家长跟着后面天天吵着让他们结婚,一直拖到最后把自己弄成“剩女”。
在中国一直流传着“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这里面必不可少的便是媒人这一角色。《说文》称,“媒,谋也,谋合二姓者也。”元代王实甫的《西厢记》中,崔莺莺和张生在普救寺里的偶然相遇,一见钟情,私定终身,中间有一个红娘,这红娘就是媒人。媒人这说法也一直流传至今,哪怕现在很多地方结婚都必须要有媒人,无媒人不可成婚。
不过媒人在古代是有两种属性的,一种是私媒,又称红娘,一般都是有民间个人组织的。还有一种叫官媒,是官府直接负责的,只不过负责的对象则是“剩男剩女”这类人,有种政府包办婚姻的感觉,实则是一种分配婚姻。《晋书·武帝纪》载,司马炎在泰始九年冬十月诏令,“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
而官媒这一时代产物一直延续到清代,当时有大量的“剩男”被发配到新疆,为了边疆的稳定,增加人口,就特地设立了不少官媒,方便为这些“剩男”讨老婆生娃。对于一些罪犯的妻女、灾荒逃亡女性,有不少都是被官媒强行配置给这些“剩男”为老婆,让他们在那边繁衍后代,以稳定局势。
在唐朝不反对女子为死去的丈夫守寡,但同时也提倡寡妇再次改嫁,以此来解决古代单身男子娶老婆的一种手段。
我国古代民间有“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个扁担抱着走”的说法,且“好女不嫁二夫”,讲究从一而终。在这种迷信陋俗的影响下,让寡妇再嫁在古代还是有难度的。为了使适婚男女比例平衡,在男多女少的地方,不论是民间,还是官府,对寡妇再嫁都持积极的支持态度,而不是强调三纲五常,从一而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