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钱江晚报
去年9月,在湘西支教的女海归龙晶睛创办的公益机构善吟共益助学服务中心,在网上公开募捐,引发关注。近期,长沙市民政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善吟共益助学服务中心未取得公开募捐资格而开展公开募捐行为,予以警告行政处罚,责令于60日内将违法募集财产11845.4元退还捐赠人,并要求全面整改。之后,龙晶睛就不当行为公开道歉。
海归硕士、连续10年参与支教、足迹遍布24所偏远学校、毕业后即投身公益……龙晶睛因这些光环在网上走红,被称为“最美支教”。但毁誉共生,不少人质疑她从事公益的目的,并例举疑点:她常一脸精致妆容出现在支教场所,动用无人机等精良昂贵设备为其拍摄……于是,有些人认为龙晶睛的“十年支教”无非是“网红打卡式的持续作秀”。
笔者认为,长沙市民政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说“经审计,中心财务管理总体规范,未发现有分配获利、关联交易等明显违规行为”,且违法募捐仅万余元,应该说,问题不算严重,不过是程序存在不规范的情况。
根据《慈善法》规定,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开展公开募捐的,将由民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停止募捐活动。
为什么公开募捐需要具备资格?因为,如果随随便便就能通过互联网发布募捐信息,就无法保证善款的用途,容易滋生善款流向不明等乱象,严重的则会引发犯罪行为。
那么,龙晶睛花大把时间修饰自己的外表,一脸精妆地去支教,甚至动用无人机拍摄自己,该不该?笔者以为,这纯属个人行为范畴,不必扣上大帽子,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更不能说她“利用公益来为自己增粉敛财”。这次处罚决定出来后,网上出现不少言论围攻她,是不可取的。
从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的内容看,龙晶睛的公益机构总体运作符合规范。她自己也已回应:因当时不清楚相关规定才公开募捐,会配合整改,探索合规合法的运营模式。
所以,我们不如在认同公益价值的前提下,听其言观其行。以后,只要她依法依规做公益,依然值得为她鼓掌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