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3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2018年度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情况的通告,共抽查168家销售单位,抽取419组商品进行检验,合格304组,不合格115组。其中,小家电类共检出11组商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主要为: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非正常工作、结构、电源连接及外部软线和接地措施等。
通告指出,为确保消费安全,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将根据抽查检验情况,对市场上的相关商品组织清查,对销售的不合格商品依法进行处理。公示的不合格商品生产企业和有关经销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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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原文链接:http://www.cqn.com.洗牌手法cn/ms/content/2019-05/05/content_707313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