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猗景点 全文|吉拉德·诺姆在国际法院为以色列关闭,呼吁它驳回以色列的案件

aituiguang 2024-02-01 21:27:14 浏览量:9
问题描述:
最佳经验

以色列司法部负责国际法的副检察长吉拉德·诺姆总结了以色列反对南非案件的理由:国际法院缺乏管辖权,战争不是种族灭绝,南非未能证明干预是必要的,也未能提出一个公平的干预计划。

主席女士、法院法官、律师已证明申请人未能就指示临时措施提出理由。更具体地说:

(1)法院缺乏初步管辖权,因为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时并未证明其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任何争议。事实上,它试图误导法院,使其相信曾经有过这样的法律。

(二)申请人在当前情况下不具备合理权利保护条件的。

(3)简单的现实是,作为这些诉讼主题的事件是在哈马斯煽动的战争框架内发生的,受国际人道主义法的法律框架管辖。它们不属于《灭绝种族罪公约》的职权范围。

(4)不符合损害不可弥补和紧急的标准。以色列正在同其他国家一道不断采取具体步骤,处理加沙的人道主义局势。

(5)最后,我们已经表明,所寻求的每一项临时措施都是毫无根据和有害的。

所有这些都要求我们注意从这些程序中产生的两个基本问题。

第一,申请人试图把以色列描绘成一个无法无天的国家,认为自己“凌驾于法律之上”。申请人将以色列描绘成这样一个国家:整个公共服务部门、军队和社会一致放弃了以色列对法律和道德的长期承诺,并完全沉迷于毁灭整个人口。这显然是错误的。

作为负责国际法的司法部副部长,我可以亲自证明这一点。

在这个职位上,我经常就国际法问题,包括人道主义法,向政府提出建议。这一点自10月7日以来没有改变。

与哈马斯的冲突带来了严重的行动和法律挑战:进行近距离的城市战斗,同时减轻对周围环境的伤害;设法制止哈马斯将医院用于军事目的,同时尽量减少对医疗服务的干扰;帮助平民离开战斗最激烈的地区,而哈马斯强迫他们留在火线上;在哈马斯不断窃取援助以维持其军事行动的情况下,为提供援助提供便利;在人道主义考虑与对仍然向我国纵深发射火箭并将我国公民作为人质的对手采取有力行动之间取得平衡。

观察|以色列指责南非“诋毁和妖魔化”其自卫权

正如当局回应的那样 不适合国际化 作为以色列政府和内阁的法律顾问,我可以作证 面对这些挑战,以色列仍然致力于国际事务 法律部分。

当大炮在加沙轰鸣时,法律并没有沉默。

自1948年以色列建国以来就是这种情况,同年通过了《灭绝种族罪公约》。尽管我们作为一个国家面临着复杂的挑战,但以色列对法治的承诺在我们的整个历史中始终坚定不移。它反映了我国《独立宣言》所反映的在建国时所作的承诺,《独立宣言》明确提到了“《联合国宪章》的各项原则”。

1948年,以色列也被迫参战。然而,尽管这个年轻的国家正在为其生存而进行一场战争,但它非常重视立即建立一个有效、独立和公正的法律制度。事实上,新成立的以色列国防军在战争中采取的第一步就是建立军事司法体系。这一制度已发展成为国防军体制结构的一个组成部分。

因此,以色列国防军军事总检察长在以色列国防军中拥有最高的职位,除了参谋长,并且在制度上独立于军事指挥系统。她的工作人员,包括国际法专家,参与军事活动的各个方面。他们提供法律培训和教育。他们参与军事计划和军事理论的起草和准备。他们还就一系列问题提供持续的法律建议,包括目标、武器和对敌方平民的义务。在目前的冲突中仍然如此。

民事法律制度,包括我在司法部的司,是审查军事法律制度的途径。司法部长是民事法律体系的首脑。在这个职位上,她也享有完全的机构独立性。

在任何时候,通往以色列法院的大门,包括以色列最高法院的大门,都是敞开的。法院愿意审议与敌对行动有关的问题,包括正在进行的敌对行动,这一点得到广泛承认。事实上,在目前的冲突中,法院已经审议了有关战争不同方面的请愿书。

以色列的法律制度也确保了问责制。以色列国防军拥有强大的执法系统。它还维持一个独立的机制,审查和调查据称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的行为。这一机制受到包括最高法院在内的民事司法系统的审查和监督。过去十年来,这一制度在结构上得到了加强,包括通过与志同道合的国家和国际专家进行协商。评估一国领土以外大规模敌对行动中的事件需要专门知识。我们的系统有大量的资源和权力来履行其使命。军事机制已经在审查与当前冲突有关的事件。

法治仍然是以色列国的一个基本支柱。申请人不仅诽谤以色列的领导人,也诽谤以色列社会,有选择地歪曲各种声明,暗示种族灭绝意图和放弃核心道德价值观。以色列的律师肖教授回应了这一说法。自10月7日以来影响以色列社会的震惊、焦虑和深切痛苦自然导致对致力于- -实际上是受- -毁灭犹太人和以色列人的敌人的严厉言论。

但是,我们的法律体系知道如何在可能令人不安,甚至淫秽,但在民主社会中属于言论自由权利的言论与那些超越这一权利的言论之间划清界限。正如司法部长最近公开重申的那样,任何要求故意伤害平民的言论都违反了以色列国的政策,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包括煽动罪。以色列执法当局目前正在审查若干这类案件。您可以在卷中的选项卡16D中找到这条语句。

主席女士,法院法官们,我们提到的第二个一般性问题是这项申请对以色列和更广泛的国际社会的更广泛影响。

正如我们已经表明的那样,这一案件涉及一场对双方平民造成悲剧性后果的大规模武装冲突。是的,有一场令人痛心的武装冲突,但将其归类为种族灭绝并触发临时措施的企图不仅在法律上没有根据;它具有深远的负面影响,远远超出了你面前的案件。

最终,接纳申请人的要求不会加强防止和惩罚种族灭绝的承诺,反而会削弱这种承诺。它将把国际社会为防止大屠杀期间震惊人类良知的那种恐怖事件而通过的一项文书,变成不顾人道和法律的恐怖主义集团手中的武器。

如果任何针对隐藏在平民背后的敌人的自卫手段都可以被描述为种族灭绝,并引发临时措施,那么在《种族灭绝公约》和为抵御恐怖组织日益增强的能力而自卫的国家之间将不可避免地产生紧张关系。

这样做也会向恐怖组织发出信号,表明他们可以犯下战争罪和危害人类罪,然后利用该法院获得保护。

对我们来说,临时措施将导致一种反常的局面。它将有效地允许哈马斯继续攻击以色列公民,在难以忍受的条件下扣押136名人质,阻止成千上万流离失所的以色列人返回家园,并在本质上推动其屠杀尽可能多的以色列人和犹太人的计划。

主席女士,法院法官们,在人们对产生“种族灭绝”一词的暴行的活生生的记忆中,我们目睹了一种协调一致和愤世嫉俗的努力,歪曲“种族灭绝”一词本身的含义。以色列国就是在这些暴行之后建立的。《灭绝种族罪公约》是人类战胜野蛮和邪恶愿望的重要基础,不能以这种方式加以贬低。人们对国际法及其机构的信任是一笔宝贵的财富,不容浪费。

我们呼吁本院不要走上那条危险的道路。

主席女士,法院法官,基于上述所有理由,以色列要求法院:

院长女士和法院成员们,以色列的意见到此结束。谢谢您的关注。


资讯来源:http://www.xxyiy.cn/news/show-259.html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